2009-1-6 1:41:00 阅读515 评论13 62009/01 Jan6
2010-1-6 9:13:04 阅读84 评论0 62010/01 Jan6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00:29 环球网
“遇到这样的事,真不敢相信!我才出去了一晚上,回来房子就被拆成废墟。”家住宁波望春街道的陈女士,遇到这样一桩怪事:2009年12月24日是平安夜,陈女士一家人到市区的教堂去做祈祷,第二天早上才回到家。没想到,“家”居然不见了。一夜时间里,原本立着的二层小楼被拆成一地废墟。
到昨天,十天过去了,陈女士也去找过不少部门,拆迁安置房的合同也签了,可房子到底是谁拆的,她还是没弄明白。
2009-12-25 11:39:36 阅读45 评论0 252009/12 Dec25
本文见《财经》杂志2009年第26期 出版日期2009年12月21日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蔡定剑
《财经》马国川/文
12月16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专题研讨会,听取民法、行政法专家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的意见。这是一套关于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的全新制度设计方案,在公众利益界限、征收补偿主体、补偿程序等方面基本吻合现行法律。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在会后确认,上述条例一旦通过并实施,公众与学界诟病多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废除。知名法学专家江平、蔡定剑就此接受《财经》记者专访,从专业与理性的角度为修法提供可以选择的路径。
拆迁条例违宪违法
《财经》:最近发生的几起拆迁事件,引起了全社
2009-12-25 11:32:46 阅读32 评论0 252009/12 Dec25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09年第26期 出版日期2009年12月21日 共有 95 条点评
区区一级政府如何越俎代庖,通过费用大包干横拆一切
本刊记者 朱弢 王真/文
编者按:
当潘蓉成为国内新闻主角时,她避居新西兰已近五个月。
在11月21日中央电视台的新闻影像中,这名43岁的上海女子为捍卫祖产,将自制的燃烧瓶掷向咄咄逼近的挖掘机;身旁的丈夫张龙其,则用野猎的弓弩防备“入侵者”。强制拆迁非但没有终止,张龙其还因妨害公务罪失去八个月人身自由。
47岁的成都女人唐福珍以更激烈的姿态保护私产——当一只绿色的挖掘机长臂伸向她家时,身着迷彩服的强拆人员如特种部队鱼贯而入,节节败退的唐氏三次自浇汽油,现场逾千人目睹了她随后的自焚全景。11月29日晚,唐福珍因抢救无效死亡。
2009-12-14 9:55:06 阅读44 评论1 142009/12 Dec14
网络上看到这样的报道:
| 合肥红星路将建酒店、餐饮、休闲“不夜城” 加入时间:2009-5-8 7:59:22 来源: WWW.AHCYW.COM 返回上一页 |
| 这两天,在庐阳区三牌楼街道工作了37年的老党员张美兰终于安心地办完退休手续,准备回家安享晚年了。因为她一直牵挂并参与其中拆迁工作的老城区内最大旧城改造crystal mall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crystal mall项目拆迁范围北至红星路,南到庐江路,东起无为路,西至宿州路,项目拆迁涉及居民275户。从去年11月起,三牌楼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发扬连续作战、不怕吃苦的精神,做到依法拆迁、安全拆迁、有 |
2009-2-5 9:38:42 阅读209 评论0 52009/02 Feb5
郭宇宽
记者前言
必须承认尽管我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并有一定辨别能力的成年公民,但在对于城市拆迁的实际情况,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的认识和大多数没有亲身经历拆迁的人一样都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我看到的各种喉舌媒体大量报道都是类似这样的标题,比如“为了城市形象200余个‘钉子户’被拔”;“海淀法院力拔‘钉子户’”;“城管中队狠拔‘钉子户’”,“抱车轮撒泼不灵了,城管巡警联合拔除‘钉子户’”。在我的印象中拆迁是政府为了美化城市形象造福百姓而办的大好事,一些刁民为了达到勒索政府的目地,置公共利益于不顾,无论政府怎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都冥顽不化,并提出非份要求,所以“钉子户”是“泼皮户”的同意词。
2009-2-2 20:35:09 阅读140 评论4 22009/02 Feb2
包公故里的故事
一个流浪汉在府城三牌楼买了三亩地,想象着能开劈成豪华的大庄园,自己动手开荒了。
因流浪汉的建设知识很不专业,锄地能力也有限,地中除了野草,还有青藤,还有树桩,弄坏了铁锹;用锄头吧,没想到又磕在石头上,锄头把都震断了,只剩下斧头了。原来住这的农民不愿意搬家,斧头挥舞了半年多,除了捣碎些农舍门窗,还有三分之一的地整不平,弄得流浪汉很不舒心。
有什么办法呢,流浪汉找到了县官,对县官大老爷说:“你帮我把地给平平吧。”
2009-2-2 17:30:38 阅读151 评论9 22009/02 Feb2
2009-1-26 3:12:21 阅读91 评论2 262009/01 Jan26
重庆钉子户——2007年是中国维权的元年吗
记者(以下简称记):2007年3月,重庆钉子户事件轰动全国。有评价称这是中国公民维权的典型案例,也有人评价说这只是钉子户一家为了私利而采取的个人行为,没必要标榜。现在回过头来看,您认为这件事情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郑也夫(以下简称郑):重庆钉子户事件是2007年中国最有意义的事件。因为这是一次维权的胜利。只有蓬勃的维权运动,才能使中国的法律不再空洞。维权活动大多是备尝艰辛与失败的历程。这次重庆钉子户维权胜利了,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维权的正当性,在一定程度上被政府接受。以往的维权多无果而终。学生考试,球员打球,都不能老输。老输的话,心态就不正常了。人们需要得分,需要进球,需要胜利。重庆钉子户的胜利是对正当维权行为的极大鼓舞。大家就可以跟着走这个道,社会生活中的博弈就有规则了,法律不再是空洞的了。
记:维权是要靠个人来进行的,有评论说,重庆钉子户主人公吴苹是为了个人私利,您对此有何看法?